A.考核期内,分行经济资本增加额不超过总行下达计划的,经济资本成本率为8% B.分行经济资本增加额超过总行下达计划5%(含)以内的,超额部分经济资本成本率按分行平均RAROC(经风险调整后的经济资本回报率)确定 C.分行经济资本增加额超过总行下达计划5%以上、8%(含)以内的,超额部分经济资本成本率按25%确定; D.分行RAROC超过25%的,以RAROC达到25%核定经济资本增加额上限,超限部分按比例扣减分行绩效薪酬;分行RAROC低于25%,且经济资本增加额超过总行下达计划8%以上的,按超计划部分的8%的扣减分行绩效薪酬 E.0 F.0 G.0 H.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