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B.离职 C.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D.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