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学历类
>
同等学力
>
法学
>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单选题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A. 错误
B. 正确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99****3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4634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99****3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463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A.错误 B.正确
答案
主观题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答案
判断题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必然继承股东资格。
答案
主观题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答案
单选题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的除外()
A.规章 B.规则 C.规矩 D.规定
答案
主观题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答案
单选题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正确 B.错误
答案
判断题
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应当按规定办理退股()
答案
单选题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继承人的顺序不是第一继承人是()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兄弟姐妹
答案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法申请()。
A.注销登记 B.变更登记 C.备案登记 D.无须登记
答案
热门试题
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财产按照( )。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财产按照()。
继承中,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若有死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 )
中国大学MOOC: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股东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先于被继承人而死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是()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未偿应收款项,可确认为坏账损失()
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根据继承,可直接取得合伙人资格。( )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继承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继承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下列 选项关于该继承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概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和债务都转移给继承人
拥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拟继承该专利申请权的,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只要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就丧失继承权()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