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女士由于一次工伤,卧病在床,其先生因无力负担家庭费用及6岁女儿的生活及教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蒋女士和其女儿就由蒋女士的哥哥代为照料。一年后蒋女士死亡,她的女儿正式由蒋女士的哥哥来抚养。6年后,蒋女士丈夫又突然回来,表示这几年出去是为了挣钱,现在想接回女儿。但蒋女士的哥哥没有同意,因自己没有孩子,已经把这个孩子当作亲生孩子来看待,并且办理了正式的领养手续,是合法的,所以不同意蒋女士的丈夫将孩子
A.收养人须无子女 B.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C.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收养人可以收养1-2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