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定期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理论、安全警示学习教育,每逢重要任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季节转换、入职选退等特殊或敏感时期,以及发现安全隐患、发生事故后,应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安全防事故措施与要求。 B.常态开展安全防护、安全行进、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心理适应等训练,提高指战员防事故的能力。新入职指战员正式上岗前必须通过作战训练安全考核。 C.消防救援站必须组建紧急救助小组,开展遇险指战员搜救专项训练(破拆、搜索、救助、转移和逃生自救等训练),提升紧急救助能力。 D.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教育制度严格落实,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