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土地,甲企业使用其中60%,乙企业使用其中的40%。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乙企业在2014年1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2014年甲、乙企业各自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A.甲企业纳税24000元,乙企业纳税28000元 B.甲企业纳税24000元,乙企业纳税16000元 C.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16000元 D.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