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拟于2015年10月申请配股,公司合并报表2012年至2014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9000万元,母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7500万元,则甲公司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中符合配股条件的有( )
A.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900万元 B.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750万元 C.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加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900万元 D.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加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750万元 E.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