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贸易药品认证计划,并于2018年10月30日与药品专利池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更好地配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向非洲供应抗艾滋病和结核病药物。按上述国际协议,可以开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是
A.已批准上市药品的未注册规格(单位剂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GMP要求生产的出口药品,且符合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要求的出口药品 B.未在我国注册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GMP要求生产,且符合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要求的出口药品 C.国务院有关部门限制出口的药品 D.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出口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