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 )条件。
A.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B.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C.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D.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E.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