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通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转院。()
A.根据首诊负责制的要求,未核准登记“传染科”诊疗科目的首诊医疗机构,通过接诊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 B.虽经核准登记“传染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但对接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和能力的 C.虽然具备相应救治条件和能力,但是未被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列为指定治疗某种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的 D.治疗过程中,根据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令,需要将病人集中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