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公开转让的,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分期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B.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 C.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D.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