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下列情形中,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是( )。
A.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 B.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 C.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D.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