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涉外保函开立前,业务流转至经办行确认时如遇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情况,应检查C3审批信息是否有误。C3系统中业务编号、金额、效期等信息修改正确后经办行可再次确认,发出电文,无需退回单证中心重新经办复核。 B.保函归档经办、复核均由单证中心完成,请勿在业务节点新增发起或是通过开立查询界面的功能按钮发起。 C.保函归档业务处理完毕后,该笔保函状态会变为“已归档”,C3系统的授信额度将自动释放,无需进行手工操作。 D.保函相关的所有零星报文均由单证中心编写及发送。如需发报,经办行应在该业务项下发起一笔补扫描,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补扫描相关材料(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