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A.重整期间,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是( )。 B.飞亚公司欠某汽车修理厂修理费10万元,某厂留置了飞亚公司的汽车一辆,重整计划批准后,该厂将汽车拍卖,清偿了自己的债权 C.飞亚公司向A信用社借款,并以厂房作为抵押 D.王某将自己持有的飞亚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李某 E.飞亚公司向美澳公司等股东支付红利共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