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断题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86****74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346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86****74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3467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判断题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
单选题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租赁 B.贷款 C.实业投资 D.拆放
答案
判断题
信托公司可以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
答案
判断题
信托公司可以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
答案
判断题
信托公司可以以各种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
答案
判断题
信托公司可以以各种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
答案
单选题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 ),但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实业投资 B.金融产品投资 C.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D.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
答案
判断题
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
答案
判断题
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可以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答案
多选题
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开展投资业务限定为()。
A.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 B.实业投资 C.金融产品投资 D.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
热门试题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不得(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信托公司可以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统一管理、统一记账。
信托公司可以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统一管理、统一记账()
信托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信托公司应可以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统一管理、统一记账。
201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将信托公司分为()
信托公司违反()规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
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自担
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须逐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__,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但可以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合并管理()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
信托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与一个关联方之间、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财产与一个关联方之间、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信托财产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__以上的交易()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但尚不构成犯罪,且没有违法所得的,处()罚款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不得以()方式进行。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下列业务中,我国信托公司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业务是()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