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名下有一套住房,2017年1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约定将甲某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5月1日,甲某又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5月20日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8月1日,甲某又向丙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于8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债权清偿的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故A银行及丙某优先于乙某受偿
B. 甲某与乙某虽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但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故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乙某应优先于A银行及丙某受偿
C.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故A银行优先于丙某受偿
D.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故A银行与丙某应按照5:2的比例进行清偿
E. A银行优先受偿,丙某与乙某按2:5的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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