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对辖区一些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用工岗位调查,就能否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的岗位进行分析,并组织残疾人集中开展了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举办了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邀请残疾职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岗位并参加招聘会。许多企业都积极报名参加,但有个别企业表示愿意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委婉拒绝招录残疾人。招聘会上,一家之前安排残疾人就业已经达到比例的公司(下称A公司)也参加了此次招聘会,希望能继续招录4名残疾人就业。A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安排残疾人就业先是为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招收了几名残疾人。后来发现,这些残疾人不仅能胜任岗位工作,他们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还感染了其他职工,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非重要的方面。于是决定继续招录几名残疾人,只要残疾人能干、想干、肯干,都会考虑,待遇也和其他职工一样。同时,公司还会通过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添加一些辅助设备设施,降低残疾人的操作难度,同时在生活上也会实施照顾,尽量帮他们解决困难。到招聘会结束,A公司共与3名残疾人达成初步意向,其中一名轮椅残疾人,A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接收,但需要对相关无障碍环境进行改造之后才能上岗。对于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我们应该怎么办?()
A.无所谓,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保障金本来就是企业履行义务的两个渠道,只要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可以了,可以用保障金为其他用人单位培训合适的残疾职工,也可以支持残疾人个体开业和自主创业,不影响大局 B.根据情况,如果该企业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且有招工需求的,就应当要求其必须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只是对那些暂时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适用 C.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用人单位的想法和顾虑,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残疾人知识,并用实际案例努力劝说用人单位改变对残疾人的认识,努力使其将安排残疾人就业作为第一选择 D.以上说法都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