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概算和工程实际成本孰高额暂估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B.工程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应按批复金额对原暂估价值进行调整,并按账面净值在剩余年限内计提折旧,应调整暂估结转固定资产至竣工决算批复期间已计提的折旧 C.工程项目原则上只能进行一次主体工程暂估固定资产,尾工工程应在竣工决算批复后一并入账,不得多次调整已暂估结转的固定资产价值,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应报公司批准,应补提折旧。 D.工程项目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单独使用,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暂估结转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