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适当性新规施行后,个人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应当符合的资产条件为()
A.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C.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D.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