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公务员
>
执法资格
>
()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主观题
()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47****4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361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47****4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3612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主观题
()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答案
判断题
“渔业船舶”是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
答案
单选题
渔业生产者不得销售__的水产品()
A.进口 B.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C.捕捞 D.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答案
主观题
渔业经济效率即渔业生产的()与()之比。
答案
主观题
我国渔业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案
单选题
我国《渔业法》规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
A.以捕捞为主 B.以加工为主 C.以养殖为主 D.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
答案
判断题
海水适度的富营养化有益于当地的水产养殖和渔业生产。
答案
主观题
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案
单选题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的方针是()
A.以养殖为主; B.养殖 C.养殖 D.以养殖为主,养殖
答案
判断题
渔港是指主要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
答案
热门试题
依照我国《渔业法》的规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
渔业生产过程劳动组织是怎样的?
渔业生产用电(渔场抽水)按农业生产电价计费。
国家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渔业生产用电(鱼厂抽水)按农业生产电价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于()农牧渔业部发布,为保障渔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渔业生产的发展
生产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区、县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后准予生产。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中的财务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活动。
用于渔业并兼有调蓄、灌溉等功能的水体,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渔业生产所需最低水位线。
《渔业法》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 (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 )
农林牧副渔业服务业是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我国渔业生产实行以()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管理条例》
农业统计范围覆盖我国境内各种经济组织、各个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但不包括( )。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产品消耗。()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