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
单选题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
A. 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B. 在上海交易所以法人名义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C.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设账户的投资者
D. 在深圳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92****8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6190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92****8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619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
A.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B.在上海交易所以法人名义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C.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设账户的投资者 D.在深圳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答案
多选题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
A.A账口 B.B账户 C.C账户 D.D账户
答案
多选题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
A.账户 B.账户 C.账户 D.账户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 )账户的投资者。
A.字头和D字头 B.字头和C字头 C.字头和D字头 D.字头和B字头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 )账户的投资者。
A.字头和D字头 B.字头和C字头 C.A字头和D字头 D.A字头和B字头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账户的投资者
A.B字头和D字头 B.B字头和C字头 C.A字头和D字头 D.A字头和B字头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 )账户的投资者。
A.字头和D字头 B.字头和D字头 C.字头和C字头 D.字头和B字头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账户的投资者。
A.字头和D字头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B.字头和D字头证券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C.权证 D.债券
答案
单选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A.A B.B C.E D.H
答案
单选题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的原则进行()
A.一次成交,一次清算 B.一次成交,两次清算 C.两次成交,一次清算
答案
热门试题
现在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最小变动为()
买断式回购包括买断式正回购和买断式逆回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有()
( )国债上市日起在大宗交易系统将此期国债用于买断式回购交易。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限包括( )。
国债买断式回购按照()的原则结算
关于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下面叙述正确的是()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券种和回购期限由( )确定.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又称()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参与主体,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仅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法人名义开立B字头和D字头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仅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法人名义开立B字头和D字头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也称( )。
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参与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 )制度.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最小报价变动为()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