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问,房屋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一个月后,张大才知诉讼情况并向法院提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那
A.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张大起诉状七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B.如果张大对于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没有异议,只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时可以书面审理,不必开庭 C.如果张大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其对于争议房屋具备所有权,法院认为张大的诉讼请求成立,原判决确有错误,则应改变原判决内容的错误部分 D.如果张大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向执行法院提起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异议,那么在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张大无权申请对生效判决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