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对于未能履行义务或者因其过错行为造成相关机构或个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期货交易所应承担赔偿不超过损失的60%。
A.期货交易所未按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方式将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通知期货公司,造成期货公司损失的 B.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致使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 C.期货公司未按照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金钱给付义务,期货交易所亦未代期货公司履行,造成交易对方损失的 D.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