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A.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B.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D.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