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大户报告制度”的说法不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2007年10月29日起施行)具体规定的是( )。
A.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9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 B.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改变持仓报告水平 C.会员和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会员和客户应主动于下一交易日15:00前向交易所报告 D.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