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各营业场所应按总行统一标识规范在销售专区内配备包含“销售专区”(或“销售专柜”)、“录音录像”字样的明显标识及风险提示牌、销售人员公示牌等相关标识。 B.录音应可明确辨识销售人员和客户语言表述,并与录像画面保持同步,确保回放时能够清楚听到业务人员对相关产品风险点的揭示以及客户对于产品风险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明确态度 C.销售人员在做录音录像前应询问客户是否同意对销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若客户反对,可以在没有进行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理财及代销产品的购买业务。 D.如发现录像设备故障、声音及图像清晰度不够、画中画不同步等问题,及时联系总行科技部解决。在上述问题解决之前,可以继续销售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