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若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应提交中国某仲裁机构仲裁。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甲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时应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B.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甲向某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庭首次开庭时,乙未提出仲裁协议无效。其后,乙向某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提出异议。法院认为仲裁协议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因此决定受理。此时,必须先报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D.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请求某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在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时,应首先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既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