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A.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负 B.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情形 C.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情形 D.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