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A.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C.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 D.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印鉴卡 E.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