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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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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经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成都市青羊区某农贸市场的水果商贩杨某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4月30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杨某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摊位内未发现该批次产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查明,杨某经营的经检验不合格的香蕉,是2020年4月2日从成都市某水果批发部购进的,当天购入香蕉1件共11kg,购进价格3.64元/kg,销售价格5元/kg。4月3日,在成都市华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抽样时,现场共有10kg香蕉。抽样后,剩余香蕉在当日销售完毕。故本案涉案货值金额50元,违法所得13.6元。根据以上情况,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于2020年7月29日向杨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6元;(2)罚款2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2013.6元。杨某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后置若罔闻,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没款2013.6元。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