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 B.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2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C.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D.会计师事务所一旦获知违反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有关项目合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适当人员,如认为必要,还应当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雇用的专家和关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