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从2000年1月到2002年3月间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盗窃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对甲追诉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公安机关在2005年2月将甲抓获,则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如果公安机关在2007年4月将甲抓获,则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C.如果公安机关在2012年5月将甲抓获,则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果公安机关在2017年4月将甲抓获,则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