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装纸箱不得使用金属钉和金属卡 B.《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该批进口肉类的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或“-”。 C.对于肉类内外包装洁净度有问题的,检验检疫机构应书面告知进口企业并监督其在一体化设施中进行一次性技术处理。处理后经检验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允许进口。 D.经检验检疫不符合进口要求,企业申请对外索赔的,视情况出具《卫生证书》(适用于检疫不符合要求)或《兽医卫生证书》(适用于检验不符合要求,或检验检疫均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