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姓 B.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単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C.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単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各1*1的犯罪性质定罪 D.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工作便利,共同将本単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