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批准兴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兴华公司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有()。
  材料
兴华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在甲市企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登记住所为甲市Y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17年5月兴华公司将主要办事机构迁至乙市F区(在乙市企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开发“F印象”项目。 2019年3月1日,兴华公司债权人刘某将其对兴华公司的100万元债权转让给张某,并书面通知兴华公司。该债权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告,兴华公司仍不清偿。张某了解到:截止2019年3月底,以兴华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26件,涉及标的额8000万元;兴华公司开发的业务只有“F印象”项目,且由于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举步维艰。2019年4月8日,张某以兴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乙市中级法院提起兴华公司破产申请。 2019年4月11日,乙市中级法院通知兴华公司,兴华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向乙市中级法院提出异议:一是乙市中级法院没有管辖权,应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二是张某债权人身份不合法,不具备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三是张某未能证明兴华公司资不抵债,兴华公司不具备破产的法定要件。兴华公司请求乙市中级法院裁定对张某提出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若法院批准兴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兴华公司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有()。  

A. 管理财产、印章、账簿、文书
B. 参加诉讼或仲裁
C. 决定日常开支
D. 管理和处分财产
E. 向特定破产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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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若法院批准兴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兴华公司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有()。  
A.管理财产、印章、账簿、文书 B.参加诉讼或仲裁 C.决定日常开支 D.管理和处分财产 E.向特定破产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答案
多选题
兴华公司经法院批准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下列有关兴华公司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兴华公司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兴华公司破产 B.重整期间,兴华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兴华公司负责制作 C.重整期间,兴华公司出资人可以要求对兴华公司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 D.重整期间,兴华公司为了继续开发“F印象”项目,可以向他人借款 E.兴华公司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应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交
答案
判断题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答案
判断题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
判断题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答案
多选题
重整期间,债务人同时符合(  )条件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A.债务人的内部治理机制仍正常运转 B.债务人自行管理有利于债务人继续经营 C.债务人不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 D.债务人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答案
主观题
审核员在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的某大型商城的施工现场审核,负责承包土建施工的鸿 达公司和负责设备安装的兴华公司正在现场同时作业。审核员问鸿达公司的项目经理张X: “你们与 兴华公司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了吗? ”张X回答说:“设备安装项目是由甲方直接发包给兴华公司的, 我们与兴华公司之间没有总分包关系,因此与兴华之间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我们都是通过甲方 来处理安全问题的。”请结合《安全生产法》中
答案
多选题
法院受理兴华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下列有关可否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龙游律师事务所2014年为兴华公司的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提供过诉讼代理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B.西湖破产清算事务所与张某有30万元未了结债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C.荔枝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的债权人尚花银行提供过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D.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提供过2015-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不能担任管理人 E.东穗律师事务所在法院受理申请时仍是兴华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不能担任管理人
答案
主观题
(2020年真题)2019 年 9 月 5 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9 月 18 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 20 人,其中 10 名股东赞同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 45%;4 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 15%;其余股东未参加。 (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2)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了出资人组表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
多选题
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鸿运公司欠嘉德汽车修理厂修理费10万元,嘉德汽车修理厂留置了鸿运公司的汽车一辆,重整计划批准后,嘉德汽车修理厂将汽车拍卖,清偿了自己的债权 B.鸿运公司为继续营业向A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借款,并以厂房作为抵押 C.徐某将自己持有的鸿运公司股份转让给甲 D.鸿运公司向远达公司等股东支付红利共计10万元 E.机器设备所有权人杜某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租借给鸿运公司的机器设备取回
答案
热门试题
(2020年真题)2019 年 9 月 5 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5% )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 9 月 18 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问题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 20 人,其中 10 名股东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 45% ; 4 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 15% ;其余股东未参加表决。【问题2】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表决是否已经通过?并说明理由。【问题3】重整期间,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关联企业。部分债权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4】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 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 ” 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问题5】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获得法律救济?并说明理由。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9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9月18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20人,其中10名股东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45%;4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15%;其余股东未参加表决。重整期间,甲公司所欠丙银行一笔借款到期,该笔借款以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为抵押担保。丙银行要求将该设备变卖以实现其抵押权。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关联企业。部分债权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2)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了出资人组表决?并说明理由。(3)重整期间,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4)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5)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获得法律救济?并说明理由。 2019年9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9月18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20人,其中10名股东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45%;4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15%;其余股东未参加表决。重整期间,甲公司所欠丙银行一笔借款到期,该笔借款以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为抵押担保。丙银行要求将该设备变卖以实现其抵押权。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关联企业。部分债权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2)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了出资人组表决?并说明理由。(3)重整期间,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4)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5)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获得法律救济?并说明理由。 2019年9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9月18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20人,其中10名股东赞同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45%;4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15%;其余股东未参加。重整期间,甲公司所欠丙银行一笔借款到期,该笔借款以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为抵押担保。丙银行要求将该设备变卖以实现其抵押权。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他关联企业。部分债权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负有义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2)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了出资人组表决?并说明理由。(3)重整期间,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4)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负有义务”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5)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法律救济?并说明理由。 2019年9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随后, 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甲公司同时提出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9月18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 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公司共有股东20人,其中10名股东赞同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45%;4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15%;其余股东未参加。重整期间,甲公司所欠丙银行一笔借款到期,该笔借款以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为抵押担保。 丙银行要求将该设备变卖以实现其抵押权。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他关联企业。部分债权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 管理人不负有义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说明理由。(2)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了出资人组表决?并说明理由。(3)重整期间,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并说明理由。(4)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负有义务”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5)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法律救济?并说明理由。 公民甲从兴华商场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经查,该批罐头由兴华商场委托湖月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有一定程度的变质。运回后兴华商场交由天天储存公司储存,天天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公民甲应向谁请求赔偿?( ) 公民甲从兴华商场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费等共计200元。经查,该批罐头由兴华商场委托湖月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有一定程度的变质。运回后兴华商场交由天天储存公司储存,天天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公民甲应向( )请求赔偿。 甲从兴华商场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花去住院费等共2000元。经查,该批罐头由兴华商场委托湖月运输公司运回,该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使罐头有一定程度的变质。运回后兴华商场交由天天储存公司储存,天天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甲应向谁请求赔偿?( ) 公民甲从兴华商场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花去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经查,该批罐头由兴华商场委托湖月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有一定程度的变质。运回后兴华商场交由天天储存公司储存,天天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公民甲应向()请求赔偿。 公民甲从兴华商场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花去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经查,该批罐头由兴华商场委托湖月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有一定程度地变质。运回后兴华商场交由天天储存公司储存,天天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公民甲应向谁请求赔偿?() 甲公司希望将其营业大楼建成某市的标志性建筑,于是设奖金20万公开征集优秀设计的方案,在评审后甲公司并没有发现满意的方案,于是委托兴华设计公司在张某和周某的设计稿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完成了设计稿,并且将20万奖金授予了兴华公司。则甲公司的行为()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措施中的“破产清算和重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自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10日内,证券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②债权人会议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③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证券公司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只有证券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推荐管理人人选④人民法院裁定证券公司重整的,证券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同时向债权人会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2018年7月16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下列()人员有约束力。 :下列间的线路为兴华公园站渡线是() 甲公司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以下哪些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 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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