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房东李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双方约定,张某先预付半年租金,满6个月时(2008年3月1日)再支付其余租金。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入住。2008年3月1日,张某继续在李某的房屋居住但拒绝支付其余租金。2008年5月1日,经李某多次催讨,张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08年7月31日前付清房租,但到期仍未支付。如果李某于2009年4月10日突然去
A.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李某突然去世,无法确定继承人,其诉讼时效期间于2009年4月10日中止 C.李某的继承人应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对张某提起诉讼 D.李某的继承人应在2009年9月31日之前对张某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