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对在法律事务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表现突出的主体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A.在发现主体单位的合法权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时,及时上报、制止并固定保全对主体单位有利的证据材料,有效避免了主体单位重大经济、商誉、名誉损失的 B.在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为主体单位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商誉、名誉损失的 C.在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程序、尽职尽责,通过诉辩等法律技能和有效途径的运用,为主体单位避免或挽回了重大经济、商誉、名誉损失的 D.因失职、渎职或推诿扯皮,导致非诉或诉讼法律事务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