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位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