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材料收集的通知》,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追溯、义务机构应当逐层深入并最终明确为掌握控制权或者获取收益的自然人,判定标准有()
A.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B.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C.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D.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对风险较高的非自然人客户,义务机构应当采取更严格的标准判定其受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