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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父博客网络侵权案
甲乔迁新居,雇用乙为搬家司机,雇用戊为搬运工。搬家当日,乙驾车经过闹市,小心慎行,因行人丙横穿马路,乙躲避不及撞伤在街心玩耍的7岁幼童丁,由于车体晃动,坐在货仓里看管货物的戊从车上跌落,摔成重伤。丁、戊送去医院抢救后,戊因重伤导致面部残疾,精神严重抑郁。
甲去医院探望丁,适逢道路施工,甲跌落到地坑中受伤,施工方否认自己有过错,认为是甲无视警示牌从危险区经过才被弄伤,后甲将施工方诉至A法院。
医院对丁实施抢救后,丁伤情暂时稳定,后来某日丁伤情突然恶化,丁父要求医院出示详细诊疗方案,医院将诊疗情况告知丁父,但拒不提供详细的书面方案。丁父遂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题为“××医院无良,草菅人命!”,该文章被己阅读后转发到天地社区论坛,随后又被相继转发到各大论坛,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对该医院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天地社区论坛发现后立即删除了相关的帖子并关闭了相应的发帖账户。后该医院将丁父诉至A法院,丁父对该医院提起反诉。
A法院审理查明以下事实:(1)甲受伤的地点在施工危险区,施工方设有护栏和明显标识。(2)丁父的博文内容夸张,严重超出事实范围。(3)由于丁治疗时使用的血液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与丁的体质有排斥反应。(4)丁是在课间时从学校跑到街心玩耍时受伤的。
【问题】
1.对于丁被撞伤的结果,丁父可以向谁主张承担责任?
2.甲是否可以向施工方主张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什么?
3.医院可以什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4.已与丁父是否对医院构成共同侵权?理由是什么?
5.天地社区论坛是否需对医院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什么?
6.对于丁住院治疗后伤情恶化的结果,丁父可以向谁主张承担责任?理由是什么?
7.戊对自身所遭受的损害如何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