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15****8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40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15****8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402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相关试题

换一换
主观题
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
答案
主观题
老王和老王妻子婚后不和起诉离婚至法院,法院正要判决不离婚之际,老王妻子提出一项证据,法院采纳后邃判决离婚,这项证据可能是()。
答案
主观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答案
主观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答案
主观题
  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住女同事张荚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住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选成协议。  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痛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  (1)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  (2)如判决双方离婚,王小娟由何方抚养为宜?为什么?  (3)对王强父母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4)王强、刘芳各自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说明原因。
答案
主观题
凭香港法院离婚判决在深圳可否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答案
主观题
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答案
单选题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答案
判断题
甲起诉丈夫离婚,但在开庭之前,甲无故拒不到庭,其丈夫收到传票后如期开庭。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缺席判决双方离婚()
答案
单选题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半年 B.两年 C.一年 D.一年半
答案
热门试题
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住女同事张荚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住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 中国大学MOOC: 小杨与妻子小高婚后感情不和,经常打架,小高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小高撤诉。事后,一方又起诉离婚的,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予受理?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可以在多久后向法院再次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不离婚,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 993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同年底生育一女,自2000年夏天起,因生活琐事,两人经常争吵,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 2月,刘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萍离婚。王萍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2年4月起,刘歌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王萍靠自己微薄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生活。  2004年6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认为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刘歌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刘歌提出:离婚后王萍应该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但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问,刘歌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表弟出国自费留学;王萍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士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情况经查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  (3)刘歌婚前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首次承认可以通过离婚法院的判决离婚的英国法典是 ( ) 假设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李大民与张小丽离婚,李大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婚姻法》规定:凡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而在某婚姻案件中,只有一方是自愿离婚的。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应为( )。 《婚姻法》规定:凡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而在某婚姻案件中,只有一方是自愿离婚的。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应为( )。 我国在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方面有什么规定 我国在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方面有什么规定 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有什么不一样? 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有什么不一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 下列哪一离婚案件,不属于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的理由?()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王某诉李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20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手机号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