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电为原动力,或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等一切工业生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15kV·A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下列各项用电哪些应该执行普通工业电价()
A.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有产品生产并纳入国家计划, 或对外承接生产-修理业务的生产用电 B.自来水厂、工厂试验、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C.铁道、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信、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的修理工厂生产用电 D.食品加工部门(包括商业部门前店后厂)用于食品加工或小烘焙电热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