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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免除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
判断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免除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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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
判断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免除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
答案
判断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免除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
答案
多选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返点费 B.佣金 C.好处费 D.代理费
答案
判断题
非法集资案件侦办中,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不用依法追缴了。
答案
判断题
非法集资案件侦办中,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不用依法追缴了()
答案
判断题
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不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答案
判断题
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不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答案
单选题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A.行政管理 B.金融管理 C.市场管理
答案
单选题
船务代理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收取船舶和货物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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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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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有()。
下列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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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通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符合( )即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行包运输代理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要件()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符合( )条件的即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通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符合()即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br/>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br/>Ⅱ、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br/>Ⅲ、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br/>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因此,如果单位虽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但通过公开招聘,在聘用同时向应聘人员筹集资金的,由于所集资参与人已成为单位的特定员工,因此,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因此,如果单位虽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但通过公开招聘,在聘用同时向应聘人员筹集资金的,由于所集资参与人已成为单位的特定员工,因此,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Ⅲ.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木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日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Ⅴ.通过传单、手机短信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Ⅱ.通过媒体、推介会、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Ⅲ.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木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Ⅳ.向社会公众日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Ⅴ.通过传单、手机短信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通字[2014]16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日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Ⅴ.通过传单、手机短信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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