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歌手与乙剧场签约10月1日在乙剧场独唱音乐会,双方约定乙剧场应在9月27日向甲歌手支付预付款10万元。9月25日甲歌手喉咙发炎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甲歌手在一个月内不能演唱,因此,甲歌手要求剧场推迟演唱期限,乙剧场不同意并私自将该演唱合同转让给丙剧场,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乙剧场在9月27日可拒付10万元预付款,该拒付行为属于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 乙剧场可解除与甲歌手的演唱合同,因为甲歌手预期违约
C. 乙剧场因为该场音乐会所支付的费用未约定的,无权要求甲歌手赔偿
D. 乙剧场将该演唱合同转让给丙剧场,属于债权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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