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税务局发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甲公司逃避纳税义务,且存在明显转移财产的行为,遂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但甲公司拒不提供;该县税务局经局长批准后,对甲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县税务局对甲公司财产的《查封决定书》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查封期限为6个月 B..所查封的财产委托乙仓库保管 C..查封财产的保管费用预计为1万元,由甲公司预交,多退少补 D..查封期间,被查封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由甲公司自担 E..如不服本决定的,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