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12.4.4条规定:在邻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如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16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内,且无法停电时,应采什么措施()
A.作业的导(地)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B.在交叉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时方可进行,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的距离小于表 16 规定的安全距离。 C.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地)线、工器具等与带电导线的 安全距离符合表 16 的规定,牵引绳索和拉绳与带电体的安全距 离符合表 19 的规定 D.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方,且应在另一回线路不 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等工作 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不用防止导线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