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采用非集中加配钞流程的,未启用的电子钥匙、P4A等应由业务综合岗(或指定专人)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B.采用集中加配钞流程的,应由分行或支行运营管理部门集中入保险柜妥善保管。电子钥匙、P4A等启用时,须经保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按照相关求注册授权 C.任务钥匙、电子钥匙、P4A等无法正常使用或遗失的,钞箱管理岗、业务综合岗(或指定专人)应及时向金库(加配钞中心)或网点负责人报告,由业务综合岗强制终止任务并停止或修改该设备的使用功能。 D.任务钥匙、电子钥匙、P4A等无法正常使用或遗失的,钞箱管理岗、业务综合岗(或指定专人)应及时向金库(加配钞中心)或网点负责人报告,由监控计划岗强制终止任务并停止或修改该设备的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