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王先生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为他人保管财物 B.忽然下雨,邻居不在,刘阿姨帮助邻居家收被子 C.保安在商场抓到正在进行偷窃的小偷 D.交警在马路上为违法停车的车辆贴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