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查试题
>
黄、王、张、赵、刘五位农民2016年各自出资2万元,发起成立一家粮食生产合作社,通过共同购买和使用农机发展粮食规模经营。该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盈余要计提公积金,比例为10%,且公积金按入股比例计入成员个人账户,可分配盈余的70%按交易量返还。2017年合作社亏损3000元。2018年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总额为50万元,其中,黄、王、张、赵、刘五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总额分别为7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13万元。2018年年末,扣除生产成本后合作社当年盈余7万元。该合作社2018年的可分配盈余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