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原为大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绩期问虽然已经投人婚姻家庭生活之用,但该财产的缘物形态仍保持.并未毁损、消耗、灭失的,不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B.原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已经投入婚姻家庭生活之用.但该财产的原物形态仍保持,并未毁损、消耗、灭失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C.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婚姻家庭生活之用,并已被消耗或自然毁损、灭失的.离婿时该方可以主张用夫妻共同财产抵偿。 D.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婚娴家庭生活之用,并已被消耗或自然毁损、灭失的.离婚刚该方不得主张用夫妻共同财产抵偿。